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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薪酬及福利更改下的五項關注系列論壇()
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籌委會*

200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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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卒更改薪酬制度的禍害(430)的座談會摘要

張文光先生﹝立法會議員及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會長﹞

張文光:「要提防管方用削資為理由破壞現行制度,脫鉤後用人治方法控制每一個部門和每一個同工。」

立法會議會兼教協會長張文光對大學校長起先反對,然後又接納撥款削減的態度表示失望。他認為政府妄顧大學質素之餘,大學校長竟可以向社會說「搞得掂」,其實是向教職員「開刀」,令大學同工人心惶惶,甚至造成分化。

張議員嚴厲批評大學資助委員會主席林李翹如的作風尤如「老闆娘」一樣;大學類型、學科發展、角色分工樣樣都是由「老闆娘」去管,大學自主可存?她曾經講:『削你大學兩蚊就唔夠醒神,不過削你十蚊就令你聽話。』張議員憶述。

至於大學校長的表現,張議員指為了「承擔削資的責任」,校長用削系、重整、削人工、修改合約、脫鉤、跟所謂市場掛鉤等的方法,將現行制度給予大學同工的保障取消。張議員警告,某些部門可能要面對大學之間「人工鬥低」的惡性循環。同時,隨著現有制度被改動,人事會變的複雜,加上「馬房文化」之類的人治作風,大學的教研質素,難以不受影響。

身兼教協會長的張文光議員又跟同工分享工會運動的經驗。他強調教職員工會的任務是去保障集體的穩定,而所個人的平安。「減人工不能逐個﹝被管方﹞撃破,合約更不能逐個去制定。切記制度一旦被改動便一去不返。這是同工的低線。」

其次,要克服被人分化的威脅,前提是在工會領袖清晰的目標帶領下團結行動,以理服人。以民主精神作基礎服從集體的決定。張議員又用教協三十年的經驗告訴同工,團結是從集體跟管方談判、抗爭中建立,學習共同進退,集體決定。他呼籲同工作好心理準備,管方會作些少讓步,誘使部份同工或部門屈服,繼而分化工會。「這是最需要團結互助的時候,不能軟弱。同工要明白人工可以一齊減,但是制度結構就不能放棄。」

他鼓勵每一位工會會員每一人再找三個同工加入工會,又勸籲學者和高層人士不要用事不關己的心態去看工會,而應該有「喜怒哀樂、幸福與共」的胸襟去接納工會。

張議員回應出席的同學的問題時強調學生要跟老師、互相扶持。例如城大副學士的存廢爭議中,學生和老師站在同一陣線上的表現令人佩服。

論壇上,有會員感慨管方可以認為工會態度強硬就威脅解僱教職員或者合併部門,所以有同工會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張議員表示理解這一種憂慮,但同時促請同工先弄清到底是管方根本無興趣回應同工的心聲,還是工會的要求不合理。

我理解浸大職員工會的要求十分合理,譬如要求校方公開財務資料,讓大學上下一同判斷削資問題的嚴重性後,再討論共同承擔的方案。這是很負責任的表現。」張議員進一步提醒校方切勿隨便依賴校董會匆匆改制,刺激同工和學生的情緒。

*本會已成功根據職工會條例登記註冊成立,名稱有待本校校董會確認。

 


紀念五四座談會
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籌委會*

2004年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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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五四座談會摘要

司徒華先生 (立法會議員)

司徒華:今天雖是五四的八十五周年,但運動追求的民主及科學,至今還未在國土內實現,這還需要世世代代的中國人努力下去。

促成五四的出現,司先生認為有客觀及主觀的因素。主觀的因素是袁世凱與日本簽定的賣國廿一條。客觀的因素有兩個,一是不少的運動領袖如蔡元培、李大釗、胡適、陳獨秀、魯迅等都在大學裡任教;二是這些運動領袖啟發了不少有覺醒的大學生。故此在五四時,北京共有十三間的大學生參與。

在這段歷史裡,最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大學蔡元培,他在1916年接任北大校長便提出三點。一、大學應該是研究機構,而北大要在介紹西方文明的同時,也要創造新中國文化,用科學的方法來對國粹重新作出評估;二、大學教育不再是舊社會的科舉制度;三、北大將容許絕對的學術自由。司徒華認為,上述三點中,以第三點最重要,因為只有學術自由,才可以培養出有社會良心的大學生,才會令一個民主社會的誕生。可惜的是,八十五年後的今天,司徒華先生說,:「我們環顧今天的香港,試問那一所大學有蔡元培這樣的校長呢?」

前天(五月二日)中聯辦王如登在五四座談會中指出,西方宗主國在離開殖民地時,往往引入西方民主的同時,更要扶植它的代理人。在中方抱有這種看法下,就不難解釋為什麼特區政府會把公務員視作港英的餘孽,也由於此,特區政府更對教育部門步步進迫,一點都不放鬆。由此來看,浸大職工會的成立,是必要及合時的,因為只有靠工會的存在,才能維護員工的權益,保護學校學術的自由,帶動學生的民主意識。

最後司先生更呼籲學生關心教職員的薪酬改制,因為改制將影響教學的質素,校內的風氣,制度的民主。浸大學生必須積極投入,為學校,為自己,支持教職員,協助他們爭取合理的權益。

 


大學薪酬及福利更改下的五項關注系列論壇(三)
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籌委會*

200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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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改制下的校政民主化

何秀蘭(浸會校友、立法會議員及教育事務委員會成員)

何秀蘭:「立法會樂於從旁協助,作為平台轉介同工的困擾給社會和傳媒。」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跟同工分享諮詢應有的要求和程序時表示,世界各地以至香港都有一套被廣泛接受的諮詢守則,務求諮詢工作在公開、公正、合理平衡的條件下展開。但她同時指出許多諮詢中提案的一方的往往並非完全可靠,因為許多時他們早已有了結論和立場才去做所謂「諮詢」,所用的手法是非常偏頗的

何議員指正確的諮詢程序涉及多個階段、多個循環,務求得出更仔細的結論、更全面的考慮。

就浸會大學目前的薪酬及福利改制事宜,何議員強調同工要堅持校方的資料數據要充分發放,更要用顯淺的語言令同工、學生和社會大眾明白改制的視野和對有關人士的即時及長遠影響。

諮詢過程中建議的一方有責任提出多項選擇,讓受眾權衡各方案的優勝劣敗。提案者亦須包容、保證以最大的彈性、以關懷的態度,讓大家一同思考。

何議員指工會首要的任務是去查明改制的前提是否成立?財政方面是否真的如校方所指的那麼嚴重?「如果一些前提根本不成立,那麼改制用意何在?」何議員建議工會根其他院校工會溝通合作,加闊團結面,務求讓社會都感受到問題在哪裡。「工會更要督促校方善用資源,不容許浪費的情況影響大學的社會形象。」

至於立法會的角色,何議員對大學校長和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以大學自主為理由拒絕受監管表示遺憾。「政府及大學校長不應托詞自由作掩護,推卸責任。」

論壇上有同工就埋怨校長早於四月二日承諾公開數據和資料,至今仍未有兌現。另外有同工指大學要求同工共渡時艱,前提是公平、公正和無私的建議。現在校方的建議有肥上瘦下之嫌,不能接受。在場幾十位同工鼓掌附和。

何議員在七十年代於浸會學院就讀,跟同工分享了她對浸會的感情和對今次改制的期望。她鼓勵同工之間摒除成見、團結一,不要置身事外,更不要落井下石,傷害同工的感情,而應該一同為大學及所有同工努力做好百年樹人的使命。

 


大學薪酬及福利更改下的五項關注系列論壇(二)
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籌委會*

200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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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工會爭取權益經驗(4月20日)的座談會摘要

講者:
Walker Fung
中文大學職工會代表
譚駿賢
職工盟幹事

 


大學薪酬及福利更改下的五項關注系列論壇(一)
香港浸會大學教職員工會籌委會*

200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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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對員工的法律責任 (4月16日) 的座談會摘要

何俊仁律師:「大學有責任公開資料、員工有權不同意新合約的條款」

立法局議員及資深律師何俊仁出席工會論壇時表示,大學對自己要有崇高的公義,道德和理想的追求。至於大學對員工的法律責任,是上述所有要求中最起碼的要求。他並答允出任本會的法律顧問。

何俊仁指出有關的大學法律責任包括:(1)公開跟改制有關的重要資料;(2)安排充足的時間,充分諮詢所有的員工;(3)尊重員工代表,尤其是有代表性的工會。何律師表示:「管方沒有理由借故打壓或抹黑工會,反而應該跟工會對話。」

至於員工的個人法律權利,何律師指出,儘管員工間的合約條款有所不同,大學作為公營機構,必須要履行自然公義合理期望等公法原則。換言之,一般的商業原則在大學並不適用。即使事非得已雙方對簿公堂,何律師相信法庭在審理因轉制產生的合約訴訟時,會充分考慮最有利員方的論據。論壇上同工亦討論了法律援助和案例處理等問題。

何律師指任何關乎合約和服務條件的事宜,不應以校方的口頭答覆作準。有出席論壇的同事指校方在不同場合對同一問題都有不同的答法,令人無所適從。論壇上有意見認為同工即使在第一輪轉制上不受影響,但很難保證將來在新制度下會繼續享有合理的待遇和穩定的工作前景。更有同事感到被校方分化,擔心個別同事在部門主管影響下作出不正確的判斷。何律師強調同工團結是對應分化的最有效方法。員工亦有權不同意新合約的條款。他舉例說:「即使跟主管單獨會面,員方有權就合約問題先徵求工會和法律顧問意見。最好不要過早作任何書面或口頭同意。」

論壇中工會籌委會宣布日內設立工會網站,讓同工利用討論區交換資訊、建立網絡,跟進不同部門的同工的需要。

 


工會籌委會跟進法理問題

非教學人員工作小組在四月一日的原諮詢文件並無交待法理問題,以至同事產生疑慮。在原諮詢文件中,工作小組建議:「所有現職同事享有的各項福利和服務條款將維持不變,除了以下兩項改變:﹝i﹞每年定額增薪機制將會由一個較靈活的薪酬檢討及生活指數調整機制所取代;及﹝ii﹞現時享有15%的約滿酬金 / 退休福利的行政及輔助職級同事,大學供款部分將按政府削減撥款的情況,及得到校董會同意後,可調整至同事基本薪金百分之十,亦可因應財政狀況好轉而再調升至百分之十五。」

可惜的是,非教學人員工作小組秘書四月十三日發出的通訊<十九>的解釋完全無助同事明白管方的思路。通訊原文指「倘若新架構最終獲得校董會通過,現時的構思是以書信形式,確定所需更改條款,但毋須再簽新合約,因為根據現時諮詢文件建議,現職同事絕大部分的條款與福利維持不變。」

「絕大部分的條款與福利維持不變」的說法亦不正確。因為這是量與質的問題。雖然只有兩項改動,但都屬於永久性的制度改變,不論轉制時會否同時減薪,同時會影響所有同事。此外,令人無所適從的是,校方是否認為只要轉制對現時的條款改動不多,便不需要同事簽署同意便可隨便改動?

有同事在論壇上質疑校方後,非教學人員工作小組秘書發出電郵,首次以書面形式明確澄清更改服務條款時「需要雙方同意」。

既然管方明確保證新架構必須在得到所有同工同意後才得以實施,工會敦促人事部工作小組以全面而坦誠的態度回應同工的要求,公開所有重要資料和數據,並與同工理性討論,尋求共識。

*本會已成功根據職工會條例登記註冊成立,名稱有待本校校董會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