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公報 2006-07-18 大公評論 A18 指點香江 岑嘉評
大學改革隱憂重重
~~~~~~~~~~~~~~~~~~~~~~~~~~~~~~~~~~~~~~~~~~~~~~~~~~~~~~~~~~
這次全面性的大學教育改制,如果只是在表面上把學制改為四年制,在課程內容卻沒有在質與量作適當的充實,欠缺全盤性及具前瞻性的藍圖,則本港的高等教育仍然存在不少隱憂。
經過多年的爭議與醞釀,教統局終於宣布從2012年起,全港所有高校將實施四年制,可以說從2012年起,本港的學制,將與內地及亞洲主要地區的學制重新接軌,此舉亦有利於本港大學的國際化。
香港的中文教育,在1994年以前,一向都是六年中學,四年大學,中文大學從1963年創校開始至1994年,均是四年制大學。而香港大學,則一向追隨英國的三年制學制,因而英文中學,是中學五年,預科兩年,當年大學預科畢業,資歷大概與現在的副學士學歷相若,可以被聘為公務員。但目前高等教育已全球普及化,中學預科畢業,已很難找到好的工作。因此,大量培養大學畢業生,實在刻不容緩。英國大學三年制的模式,早已不合時宜。當年,港英政府強迫中文大學「四改三」,曾受到中大師生們的激烈反對。現在教統局能從善如流,肯接納大學「三改四」的建議值得歡迎。這次全面性的教育改制,將對香港的教育有深遠的影響,如果只是在表面上把學制改為四年制,在課程內容卻沒有在質與量作適當的充實,對未來教育的發展,欠缺全盤性及具前瞻性的藍圖,則本港的高等教育仍然存在不少隱憂。
教職員士氣低落
如果教統局與大學領導層能登高望遠,可以發覺到本港對人才的培養,與鄰近周邊國家與地區比較,並無優勢。菲律賓與印尼的大學生人數遠比香港多,大學教育亦十分普及。薪酬方面,平情而論,香港並非太差,但香港的教師,在房屋、退休金及醫療等福利的保障方面,與其他地方比較,卻有不如,加上香港的生活指數高、消費高,薪酬水平總體來說只是一般而已。
從2003年開始,特區政府對大學雙管齊下地實施削資脫鉤,令各大學高層大幅削減中下層員工的工資,加上以短期合約制聘請員工,使大學員工們的士氣大受打擊,人才開始流失,而海內外優才,對香港亦望而卻步。「三改四」的推出,各校尚要調撥款項,擴建學生宿舍、教室、圖書館、實驗室的硬件配套。高教聯提出的七條原則是:(一)穩定院校的聘用環境。(二)完善薪酬機制。(三)成立跨院校的獨立申訴機制。(四)以專業管理的方法管理大學。(五)全方位式的大學評審。現時教職員的表現,由上級、主管及交由學生每年評審考核,評審的機制只是單線由上而下,但大學的高層人士,也應該參照內地與歐美的做法,讓下屬公開評審高層,特別是校長、副校長、院長及主任等職位,必須有明確的任期及更換制度。
欠缺長遠發展政策
(六)保持與員工們的溝通。高教聯建議,各大學的校董會內,必須有教職員工會的代表,以強化校董會的職能及加強大學管理層與前線員工們的溝通。此外,教統局、教資會及校長會,應每年定期與高教聯見面及開會,使教育政策能上情下達,並及時聽取員工們的意見。至於各院校的校長,亦應每年與全校教職員代表開會,報告校務進展及解答員工們的提問。很少參加校董會會議的校董,應該盡快革免。
(七)制定長遠的教育政策。本港的教育政策一向欠缺重點及清晰的發展方向。高教聯嚴正提出,教育不是商品,是涉及特區未來青年人的品格培養及素質培養,影響千家萬戶。除制定量化的標準外,亦應界定質素指標。對高等教育有了全盤計劃及發展藍圖,方能釐定教學及研究經費的撥款。
目前情況,應以本科生、副學士、專業課程及研究生為經,以德育、愛國教育、通識及歷史文化為緯。更應該邀請高校學者及教育專家,不時召開教育政策研討會,為高等教育的長遠發展提供意見。
香港高等教等育由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有下列各項:(一)英文中學的存在,是香港教育體系的怪胎,不少市民及官員,仍希望子弟接受全英文教育,誤以為不精通英語,就沒有前途可言。
其實,洋人若要來華留學,目的當然是學漢語,學中國的優秀學科,而非學習洋語,正如我們留洋英美,洋人也絕不會以華文教學來遷就中國留學生。我們可以有英語科作為必修科,但不需連上廁所也要說英語,以顯示高人一等。
「一筆過」撥款漏洞多
(二)「大學自主」的概念是跟隨英國大學而引進香港的。當然,大學裡的講師及教授,都是各種學科的專家,他們對如何培養人才,有他們獨有的見解與視野。理所當然,大學在如何發展學術,如何教學等,不容外行的官員或議員干預。但大學並不是私人公司,大學校長及高層的工資,均由公帑支付。假若大學的資源被不當運用,大學校長及高層應被檢控,或接受「雙規」,「大學自主」是社會對大學的信任,不是給予大學高層的護身符。近年來,大學的管理層屢次在與教職員發生紛爭時,一再拋出「大學自主」
作護身符,似乎忘卻在校園內維護公義。相信市民們均認同,大學也應該接受基本法與普通法的管束。
(三)「一筆過」的撥款方式,也是模倣英國大學的運作模式而引進的。這種調撥資源的方式,有很多漏洞及毛病。經由校中央「一筆過」撥款到各學系,以包乾每系的各種經費以至薪酬支出,造成系主任的權力過大,而且有不少主任,均只是學者而非財務經理,往往在資源運用方面處理未必恰當,更由於系主任等甚少更換,往往造成某些學系內人事關係緊張,出現奉迎拍馬現象。另一方面處理在學年開始,雖然資源豐富,但主任們均傾向保守政策,經費應花不花,但到學年結束之前,卻是不應花而花,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
作者為高教聯主席